甲方:
乙方:
按照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,乙方自愿承包甲方金岭村交钥匙工程圈梁以上主体建设,具体协议如下:
一、承包方式及内容:乙方负责主体建设。包括:除水电、门窗、刮防瓷以外的建设(含主体内外抹光、打地面、地面抛光、楼梯、卫生间、灶台等),要求每套房屋面积按实际建筑面积为准,不负责差、超面积。
二、承包价格:每平方米140元整,以甲方验收平面为准。
三、付款方式:每层打板预付现款60%,余款待所有工程完工后,由上级部门检验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(以收款收据为准)。
四、工程工期:签合同之日起50日内全部竣工,如因天气原因、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可顺延工期。
五、甲方的责任
1、负责提供地址、水电,所有建筑材料,不得耽误乙方施工。
2、负责工程建设指导、防护措施。
3、负责按工期检查工程进度并对建设全过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