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新《法》,融会贯通,提升工作能力
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八次集中学习活动上
各位领导,同志们:
按照会议安排,围绕学习主题,结合自学情况,聚焦本职工作,今天以题为《学新<工会法>,融会贯通,提升工作能力》围绕自身学习心得来做发言。通过再次对《工会法》的学习,我更清楚的知道工会的职责,对今后的工作也有了更新的思考,下面谈一谈我个人的初浅思考和思考体会,不妥之处,恳请批评指正。
一、抓住坚持这一主线
修改后的工会法,涉及23个条文,新增了1条,内容涵盖了坚持的领导、完善指导思想、扩展基本职责、完善入会权利、明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法律地位、丰富工会维权服务的手段和内容等工会工作的诸多方面,为进一步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,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,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。新修订《工会法》明确:工会是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,是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。回望中国工运事业的百年历程,可以清晰看到,坚持是贯穿工会工作的鲜明主线,激发了工人阶级投身革命、建设、改革的豪情壮志,生动阐释了咱们工人有力量,推动了国家各项事业稳步发展。革命战争年代,我们深入工人群众、创办工人夜校、印制工人刊物、宣传发动工人,从1921年8月成立中国劳动组合部,组织领导中国工人运动,到1922年5月召开第一次劳动大会,再到1925年成立中华总工会,党领导工人阶级走上了团结一致求解放的道路。和平建设年代,工会组织响应号召,切实保障职工的物质和精神生活,激励工人阶级以主人翁姿态参加